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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规范汉字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研制的汉字使用规范, 2013年6月5日正式颁布,成为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规范.

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研制的汉字使用规范, 2013年6月5日正式颁布,成为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规范.

概述

字表共收字8105个,其中一级字表(常用字集)3500个,二级字表3000个,三级字表1605个。一、二级字表主要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和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由姓氏人名、地名、科技术语和中小学教材常见文言文用字构成的三级字表则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需要。

为尊重大众用字习惯,《规范汉字表》恢复了45个主要用于人名和地名异体字,例如《瑷珲条约》的“珲”字等(吉林省珲春县一直使用这个字作为县名)。

国务院公布的《规范汉字表》PDF: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30819/tygfhzb.pdf

文档

  • level-1.txt 一级字表: 3500 个字
  • level-2.txt 二级字表: 3000 个字
  • level-3.txt 三级字表: 1605 个字